一、科学制定规划。县政府制定《京山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》,计划用2年多时间,完成全县113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。2017年底,由政府投资完成全县历史遗留、责任人灭失、强制关闭的49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;2018年底,由企业投资完成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的64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。
二、规范工程管理。县政府出台《京山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设计、招投标、施工、验收各环节的管理,确保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。
三、分步实施治理。一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2个,设计治理面积604.6亩,投资1000多万元,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初见成效。第二批27个恢复治理项目如期启动,恢复治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。
版权所有:郑州曙光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公告 豫ICP备09036038号-14